血癌漢送院亡 專家:或可避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11/13 23:36

最後更新: 2015/11/13 23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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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大血液腫瘤科及骨髓移植講座教授鄺沃林

血癌司機4年前因發燒送院,但未及時獲處方抗生素不治,死因聆訊今天繼續。專家證人狠批涉案伊利沙伯及瑪嘉烈醫院醫護人員警惕性不夠高,浪費寶貴搶救時間,未及時處方抗生素,專家指死者可能可以避免死亡。

生前任職的士司機的死者宋海洲(51歲),於2011年7月確診患血癌,同年10月24至31日於瑪嘉烈留院治療,10月31日宋出院前,血液科主診醫生曾發現他中性白血球指數過低,但仍批准出院。宋翌日因發燒,經救護車送到伊利沙伯急症室,其後轉往瑪嘉烈,搶救無效死亡。

港大血液腫瘤科及骨髓移植講座教授鄺沃林,為本案撰寫專家報告,今以專家證人身份供稱,宋於瑪嘉烈接受化療後,白血球「低到度唔到」,但仍獲准回家,鄺稱「我一定唔會容許病人喺咁嘅情況下返屋企」,即使容許亦會處方抗生素等,他批評醫護人員的警惕性不夠高。

鄺又指,宋於伊利沙伯急症室未獲注射抗生素,但有護士曾先為他填寫問卷,而根據伊利沙伯急症室醫生劉之瑩之前證供,他經過一番考慮及掙扎,最終應家屬要求撰寫轉介信,讓宋乘的士往瑪嘉烈。

鄺批評指「咁危險情況下仲填問卷?」,浪費寶貴時間,鄺指「搶救要爭分奪秒!」,而劉醫生原可於數分鐘內為宋注射抗生素,但卻選擇寫轉介信,鄺直斥「如病人心臟病發無可能叫佢搭的士,心臟病發未必個個會死,但呢個情況,唔治療死亡率係100%」。

宋轉往瑪嘉烈後,於急診室內約1.5小時,只獲提供1公升生理鹽水,進入內科病房等候32分鐘才有首個醫護人員出現,且沒有獲注射抗生素。鄺直指醫護人員損失寶貴時間,一連串不應發生的事導致宋死亡,認為其死亡可能可以避免。

醫管局代表律師則指,事後院方已提供相關指引,認為事件最重要是溝通,而病人本身應要跟隨院方指示,一旦發燒即時返回醫院求診。

他又承認急症室醫生指引有不足,未能於病人求診時,即時識別有特別需要病人,但他強調本案時間上雖有拖延,但宋的死因為敗血症,屬自然死亡。

死者兒子則指,事件對他及母親的影響及傷害屬永久性,他希望父親的死可以避免同類事件發生,及醫院對有關人士加強培訓及誠信教育。

死因裁判官:張天雁;案件編號:CCDI-476/12;下周三裁決。

港大血液腫瘤科及骨髓移植講座教授鄺沃林